香港公司年審逾期如何處理?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稅務局申報稅項,其責任由董事負責,如在指定時間內公司仍未能提交師報告、報稅表及公司雇員的薪金申報表,稅務局會對該公司作出稅款評估。為避免多繳不必要的稅款,董事應主動并盡快處理公司帳目并交予師審核,第一次期限為公司成立后18個月內(一般公司的截數日會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會選擇在3月31日作為公司年結日時間);當公司經營者收到稅務局的有關信件或稅表時,應該盡快安排有關師進行工作。
香港公司年審延期的處罰規定:
1.如在由成立為公司的周年日翌日起計42天內 罰款金額HK$105 ;
2.如在由成立為公司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42 天但不超過3個月 罰款金額HK$870 ;
3.如在由成立為公司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3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 罰款金額HK$1,740 ;
4.如在由成立為公司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6個月但不超過9個月 罰款金額HK$2,610 ;
5.如在由成立為公司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9個月 罰款金額HK$3,480 ;
6.另外,稅務局方面還將對過期未年審的公司處罰HK$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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