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審計報告意見分幾種?
香港公司審計報告主要有以下四種審計意見:
1、無保留意見(Opinnion)
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最普通的審計報告。當注冊會計師認為香港公司會計報表符合真實性與公允性,沒有在香港公司審計過程中受到限制,且不存在應當調整或披露而被香港公司刻意隱瞞的重要事項時,就會給出無保留意見的香港公司審計報告。
2、保留意見 (Qualified opinion)
保留意見適用于被審計單位沒有完全遵守香港公司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香港執業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只有當香港執業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香港公司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就會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否定意見(Adverse opinion)
當香港執業會計師確信香港公司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和歪曲,以至會計報表不符合香港公司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不能從整體上公允反映香港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香港執業會計師就會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不發表意見(Disclaimer of opinion)
當香港公司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香港公司審計材料,以至無法確定香港公司審計報告的真實性與公允性,香港執業會計師就會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