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能否以技術入股?
外國投資者自己所擁有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或高新技術成果,可以作為無形資產投資入股企業。其作價金額不超過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0%;經確認的高新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的價值占注冊資本的比例可達35%。無形資產投資的價值確認,可經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也可經各投資方以書面形式協商認可并同意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外國投資者自己所擁有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或高新技術成果,可以作為無形資產投資入股企業。其作價金額不超過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0%;經確認的高新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的價值占注冊資本的比例可達35%。無形資產投資的價值確認,可經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也可經各投資方以書面形式協商認可并同意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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