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當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哪些人員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 
問題解答: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依法經核準登記后為個體工商戶。 
二、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當提供哪些材料? 問題解答: 
1、身份證明:申請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 2、職業狀況證明: 
(1)待業證明或下崗證明(原件) 
(2)離、退休證(原件) 
(3)辭退職、停薪留職人員證明件(原件) 
(4)農村村民憑村民委員會證明(原件) 
(5)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人員的證明 3、經營場地證明: 
(1)租房協議書、產權證明。 
(2)進入各類市場內經營的需經市場管理辦公室蓋章批準。 
(3)利用公共空地、路邊弄口等公用部位作經營場地的應提供市政、城管、土地管理等有關職能部門的批準件或許可證。 
4、從事國家專項規定的行業或經營范圍,應提交有關部門的審批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