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深圳公司的有哪些種類?
公司的種類
1.根據股東對公司所負責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劃分為五類:
(1)無限公司,即所有股東無論出資數額多少,均需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所有股東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3)兩合公司,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資本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所有股東均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5)股份兩合公司,由無限責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東共同組成的公司。這種劃分方法是對公司進行最基本的劃分方法。
2.根據公司國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內資公司、外資公司和跨國公司。
3.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或根據協議,能夠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財務、業務等事項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參與子公司業務經營。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對外獨立開展業務和承擔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決定。我國公司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根據公司在管轄與被管轄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為總公司和子公司。
總公司又稱本公司,是指依法設立并管轄公司全部組織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總機構。總公司通常先于子公司而設立,在公司內部管轄系統中,處于領導、支配地位。子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子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經濟上的獨立地位,但其設立程序簡單。我國公司法第13條第1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本公司承擔。
5.根據公司的信用基礎的不同,公司的經營活動以股東個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資本的多寡為基礎的公司稱為人合公司,如無限公司;公司的經營活動以公司的資本規模為基礎的稱為資合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的設立和經營同時依賴于股東個人信用和公司資本規模的公司,如兩合公司。
公司注冊的基本要素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2人有限制為3萬以上,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0萬,需一次繳足。 09年始,部分地區有可以申請免繳首期注冊資本文件,但是對于此類申請人,申請對象有所限制,適用于注冊資本低于1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