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的注銷程序是怎么樣的?
隨著經濟趨勢的下滑,越老越多的公司經營狀況已不如以前,許多公司在不經營以后選擇將公司注銷,注銷公司程序如下:
1、股東會、董事會關于停止企業,并進行清算抉擇,建立清算委員會;
2、自清算委員會建立日起60日內,在省級報紙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布告。
3、清算委員會持清算請求報告,向原同意企業建立的政府機關送件請求。
4、主管政府機關同意請求的,出具批復文件,政府機關批復日為清算開端日;
5、清算委員會于清算時間,如期進行國、地稅稅務申報;
6、清算委員會于清算時間,處置企業財物,處置企業的債款債款,并依照清算管帳的懇求,進行清算管帳核算;
7、清算委員會于清算完畢日,編制《清算財物負債表》、《清算損益表》、《債款清償表》、《產業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項闡明》,托付管帳師事務所履行清算完畢日之管帳報表的,出具報告;
8、處理財務、計算登記證刊出手續;
9、處理稅務刊出手續。
10、繳銷企業營業執照、公章等,處理工商刊出手續;
11、《同意證書》繳回原同意企業建立的政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