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收籌劃的的內在動因
1、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
以節稅為目標的稅務籌劃是稅務籌劃發展的初級目標,以稅后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稅務籌劃是稅務籌劃發展的中級階段,只有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的稅務籌劃才是稅務籌劃發展的高級階段。稅務籌劃是企業的一項管理活動,因此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也是稅務籌劃的目標所在,在進行稅務籌劃時應該將企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放在首要位置,避免短期行為的發生。
2、避免涉稅風險
企業因納稅不正確,就可能導致稅務機關采取加收滯納金或罰款的經濟處罰;因不了解或無精力去深究稅收政策法規精神而多繳了稅款,即便能夠爭取得到退稅,也由于占用了資金造成利息及機會成本的損失;因不能按稅收機關的要求對賬務進行處理和管理,就有可能達不到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的目的,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若是少繳了稅款,無論有意或無意,很容易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處以1~5倍的罰款,嚴重者還會觸犯刑律。諸如此類,都是企業的涉稅風險。
鑒于這些涉稅風險的存在,企業逐步意識到為避免風險所做的準備是重要且必要的,而這也是稅務籌劃的一個內容。
3、獲取“納什均衡”效應
稅務籌劃是納稅人在不違反國家既定稅法的前提下,盡量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稅收政策加以運用,一方面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也使國家在制定稅法時考慮納稅人的相機選擇,完善稅制,以期完成籌集財政收入的目的,同時又能起到涵養稅源的作用。這就是征納關系中的“納什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