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注冊離岸公司要通過代理?
一般來說,注冊離岸公司需要兩層代理關系。
1、離岸司法轄區當地的注冊代理人:離岸屬地政府的公司注冊部門不直接接受任何來自海外的公司注冊的申請除非通過注冊代理人。如英屬維爾京2004年公司法第91條第1款規定,法定代理人是依法申請牌照同時經金融服務委員會批準的機構。
2、注冊代理人一般不直接面對注冊申請人,而是通過客戶所在國家的代理,原因在于法律規定,每個注冊代理人必須能夠做到盡職調查(了解你的客戶)并隨時接受政府檢查部門的檢查。基于以上原因,注冊代理人為了保持自己的牌照不被吊銷,必須通過與客戶當地的代理合作來完成盡職調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