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對跨境人民幣轉口貿易有什么規定?
一、浙江人行對于跨境人民幣轉口的規定
1、在同一家商業辦理跨境人民幣轉口貿易
2、跨境人民幣轉口貿易收支都使用人民幣結算
3、轄內銀行對跨境人民幣轉口貿易開證時,要求企業提供進出口購銷合同之外,還在正本備案清單上簽注開證日期,信用證編號,進口商品的數量。盡量做有正本提單或是企業能夠提供正本進境貨物備案清單即保稅區第一手的交易確保貿易背景的真實性。目前,商業銀行對正本備案清單已做簽注的一般不再開立信用證。
二、廈門人行對于跨境人民幣轉口貿易的規定
1、在同一家商業辦理跨境人民幣轉口貿易
2、跨境人民幣轉口貿易收支都使用人民幣結算
3、未規定要在進境備案清單上簽注。
4、將轉口貿易分為離岸轉口業務、在岸轉口業務、倉單轉賣業務和提單轉賣業務等,并對上述不同業務的先收后支和先支后收做了具體規定,需提供提單/進境備案清單及倉儲協議等。
三、廣東人行對于跨境人民幣轉口貿易的規定
1、在同一家商業辦理跨境人民幣轉口貿易
2、跨境人民幣轉口貿易收支都使用人民幣結算
3、企業辦理業務時應向結算銀行提供轉口貿易合同、發票以及運輸單證或提單,倉單、放貨授權書等,貨權單證資料。屬于先收后支的業務,還需提供原進口合同等資料。對暫存境內保稅區、保稅倉貨物轉口或轉賣,還需提供貨物出入境備案清單或報關單。
4、應建立各家企業轉口貿易專項臺賬,每月向當地人民銀行報送匯總情況。
5、省內結算銀行應嚴格審核企業的經營范圍、進出口經營權及許可的有效期、近兩年進出口,特別是轉口貿易業務,情況、誠信狀況等,并將加具審核意見的《轉口貿易人民幣結算企業情況報備表》連同企業申請資料報備當地人民銀行跨境辦,經報備的企業可在申請的結算銀行辦理轉口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