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香港做“零申報”是違法,英國公司可以?
因為英國不同于香港,香港在公司成立后,凡是需要運作的,無論運作地是在香港本土還是在非當地,香港稅務局會強制要求香港公司的管理者去申領商業登記證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HKD2600,一年有效期),即相當于我們國內的牌照,也是各地銀行開戶時必備的文件之一,如果不去申領則屬于非法運作。每個商業登記證都有一個登記證號碼,以后當香港公司報稅時就會用這個號碼。
而在英國如果公司在成立同時做出不在本運作的宣誓后,可以不去申領英國的VAT稅號。由于沒有英國的VAT稅號,就無法在英國本土開設帳戶,并且只有在申請到該稅號后才能取得英國海關的編號,才能辦理相關進出口事宜,所以對于英國當地的公司以及與英國發生貿易的英國公司是必須要申領該稅號,與香港的情況是一樣的,必須向政府申報財務情況,做師報告,且英國不同于美國,其利得稅采用的是來源地征稅原則,所以只對產生在當地的利潤才需要交稅。那么對于離岸操作的英國公司可以把帳戶開設在非英國本土,即可以成功開設到帳戶合法運作貿易,也可以在稅收上得到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