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司與離岸公司一樣嗎?
廣義的說,只要是在境外注冊的公司統以稱作海外離岸公司。但從嚴格意義上講,注冊海外公司與注冊離岸公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注冊海外公司是指在境外某個注冊地注冊之后同時也將注冊地當作自己的主要市場之一.比如:注冊美國公司、注冊英國公司等。
注冊離岸公司指的是在離岸法區注冊而不在當地經營的公司,這是源于離岸法區法律規定“不允許離岸公司在離岸地運營”。比如:注冊bvi公司、注冊薩摩亞公司或注冊巴拿馬公司等。
總的來講,注冊海外公司與注冊離岸公司的不同點體現在以下方面:
1.注冊地與經營地是否分離。
注冊海外公司的注冊地與經營地沒有規定必須分離的;而離岸公司所在離岸法區的法律規定,離岸公司不能在離岸地從事商業活動。
2.注冊目的。
因為很多國家在對外貿易中,為了保護本國市場,有意設立一些政策上的壁壘,為了能夠實現全球戰略,進入他國市場,利用他國豐富的資源或政策環境;而離岸公司主要是出于降低稅收成本或資本運作的考慮。
3.公司稅務。
大部分國家的公司利得稅征收原則是利潤來源地征收原則。因此離岸公司幾乎沒有利得稅收支出,只需向注冊地政府繳納一定的管理費用。
4.監管方面。
離岸公司受到的來自注冊地的監管更少,幾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