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增值稅轉型?
增值稅轉型是按照“進項稅額”的扣除方式,增值稅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只允許扣除購入的原材料所含的稅金,不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二是所有外購項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資產在內,所含稅金都允許扣除。通常把前者稱為“生產型增值稅”,后者稱為“消費型增值稅”。我國現在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增值稅轉型就是將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其核心內容是允許企業購進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金在銷項稅金中抵扣。
“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增加企業購置成本,抑制了對機器設備的投資。“消費型增值稅”,所有外購項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資產在內,所含稅金都允許扣除,鼓勵對制造業固定資產的投資。
增值稅轉型直接影響到整個制造業。制造業包括除采掘業、公用業(電、煤氣、自來水)以外的所有30多個行業,占GDP50%以上,是國民經濟的經濟基礎和命脈。在同樣生產經營條件下,通過增值稅轉型能夠提高制造業的競爭力和利潤水平。經測算,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每年相當于減稅1000億以上。對制造業公司的業績有直接相關性,可以減少稅收上繳額度、提高利潤水平和償債能力。從這個意義上說,增值稅轉型也是提振股市的一大利好。同時,增值稅轉型不是臨時性的優惠政策,而是長期存續的稅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