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海外離岸公司有什么用途?
國際貿易公司
在低稅區組建公司的最普遍用途是進行國際貿易。在國際貿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夠獲得大幅度減稅的機會。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國家生產產品,并將它銷售往另一個國家,那么由此產生的利潤可積累在該海外公司,不需納稅的。在亞洲,對于重開發票之類的貿易活動,香港無疑是一個很受歡迎的地方。香港根據地域來源收稅原則,就是說,只有在香港產生或源于香港的利潤才須征收利潤稅,外來收入即使匯到香港也不須征收利潤稅。因此,在某些情況下,香港實際上是一個無稅區。
國際投資
海外公司往往用來掌管對子公司和聯合公司、公開公司和不公司以及合資項目的投資。在許多情況下,因特殊投資所帶來的資本增值可不須交稅。另一方面,利用在同締約國有雙重課稅協議的無稅或低稅司法管轄區建立的公司,可以把股息的預扣稅大大降低。
金融公司
可以通過建立海外金融公司來實現集團間資金的管理。集團公司的利息支付有可能需支付預扣稅(預扣稅往往不同于通常征收的公司稅)。因為稅收的緣故,所付的利息必須是一筆可以扣除的費用,由此公司集團可以更好地節省稅款。
中間控股公司
許多大公司希望在有合適條約的司法管轄區組建中間公司,方便他們在投資國當地和投資者的所在國家之間沒有雙重課稅協議的國家進行投資。
個人服務公司
在工程、航空、金融、計算器、電影和娛樂業提供專業服務的個人,通過建立海外個人服務公司,可以獲得大幅度減稅的利益。利用海外公司,可以在個人通常居住國以外的地方提供多種個人服務,所得的酬金可以存在國外,不必納稅。以這種方式構成的個人收入可降低個人所得稅。
雇傭公司
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利用海外公司雇用在國外的工作人員。這樣做有助于減少工資和差旅費用,為雇主提供節省稅款和社會保險繳款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