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注冊新加坡公司的流程和要求有哪些?
注冊新加坡公司的流程:
1、公司名稱
在新加坡注冊公司,公司名稱為英文名,以PTE.LTD(Private Limited)結尾,不接受中文名注冊。公司名稱需要在注冊前獲得批準。如果公司名稱使用了“法律”、“媒體”、“銀行”或“金融”等敏感字眼,政府機構在審批前將發函索要更多公司資料,審批則需要耗費更多時間。通過審批的公司名稱可以保留120天。在保留期內,公司均可使用該名稱進行注冊。
2、公司董事
必須委任至少一名本地董事(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董事必須年滿18歲,沒有破產或犯罪記錄。一個人可同時做董事和股東,董事不一定必須是股東。
3、公司股東
新加坡公司的股東組成無任何限制,可以全部是外國人,也可以是公司。股東可以同時兼任公司董事一職。
確認公司成員后,本地董事和股東需提供新加坡身份證和聯系方式;非本地董事和股東需提供護照,海外住址,KYC認證(銀行證明,水電單)和聯系方式;若股東為公司控股,需要提供控股公司的營業執照和股東登記證,以及法人的護照和聯系方式。
4、公司主營業務范圍
自2005年公司法修訂以后,原則上新加坡公司可以從事所有合法的經營活動,但在注冊時需要選擇一項或者兩項公司的主營業務。
如果您的公司經營以下業務,需要申請特定的執照
— 餐廳
— 教育機構
— 旅游公司
— 金融服務
— 貨物進出口
— 職業介紹所
5、股東股份持有比例
注冊時需要詳細說明股份的總量、比例以及分配的情況。
6、公司注冊地址
必須提供一個本地商業地址,地址必須是真實的實體地址,可以是私宅或商店。公司的經營地址可以與注冊地址不同。政府組屋也可以作為公司的注冊地址,但是必須提前獲得建屋發展局(HDB)或市區重建局(URA)的批準。
7、公司法定秘書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171條文規定,在公司成立6個月內,每家新加坡公司必須委任一名公司秘書,必須是居住在新加坡的自然人(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不能由公司唯一的董事或股東兼任。一般公司秘書由有資質的個人(如注冊會計師)擔任,或者由專業機構提供。
申請注冊新加坡公司的要求:
1、主管機構與注冊規定:新加坡商業注冊局(英文簡稱ACRA),是新加坡公司注冊唯一的主管機構。所有公司和商行的成立,均須經ACRA注冊。
2、公司法人:根據新加坡公司法規定,股份制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它可以參與訴訟,擁有資產;也可以發生債務。公司股東的責任只限于其認購,但又未繳足的數額。只要認購的股票都已繳足,公司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便不負有其它責任,除非有關的股東對公司的外債提供個人擔保。
3、注冊資本: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注冊公司注冊資本是新幣1元起。股東可隨時決定提高注冊資本和繳足資本,只需在注冊局填寫表格和交納費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