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司在大陸投資要怎么辦理公證認證?
海外的公司在中國大陸設立外商投資公司時,因為工商部門無法查詢到海外公司的詳細信息,所以工商部門會要求要求此海外公司辦理其主體資格證明的公證認證,公證認證的流程需要在母公司的所在國完成,其要求是:境外投資方的境外公司需經當地國公證+所在國外交部認證+中國大使館認證。
作為自然人的外國投資者的身份證明,在護照持有人辦妥簽證和入境手續后,其提交的復印件經與原件核對無誤,可以作為外國投資者的“身份證明”使用,無須公證認證。對沒有辦妥簽證和入境手續的外國投資者,其護照不能作為有效“身份證明”,仍應以經公證認證的所在國有關部門簽發的文件作為其身份證明。
海外公司公證認證的范圍:
(1)注冊證書
(2)商業登記證
(3)公司章程
(4)成立公司全套文件(表格D1、D3、R1或NC1A)
(5)改股、增資、改名檔(如未有涉及到相關事項的,可不必理會)
(6)公司大事記錄冊
(7)公司商業或經濟貿易投資合同、單據,物業證明等與公司有關的資料
需要的文件有:注冊證書,董事名冊,股東名冊,秘書名冊,董事在職證明,董事會議記錄,股東會議記錄,公司章程。確定好文件就可以辦理公證認證了。
辦理公證認證的具體步驟::
1、需要公證的文件由德國的國際公證人公證
2、由公證人公證的文件送交當地法院公證
3、然后將文件送交德國聯邦事務局行進認證
4、最后進行中國駐德國使館的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