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越南公司需要繳納哪些稅收,越南注冊公司有哪些稅收優惠?
在越南設立的企業即為越南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按全球收入征稅;非居民納稅人僅按來源于越南的收入納稅。居民納稅人所獲得的國外來源收入和越南來源收入,均以相同方式繳納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
應按企業利潤繳納所得稅,包括其子公司及分支機構(從屬公司)的利潤。應稅收入包括銷售產品、提供勞務、租賃或轉讓資產;轉讓不動產、股權、投資項目以及與其他經濟實體合資經營和資金運營所獲得的收入。
股息稅
越南國內企業向法人股東支付股息、紅利時,無須納稅。
資本利得稅
資本利得按照20%的標準企業所得稅率征收。轉讓價值是以轉讓合同中的實際成交價格為根據。如果沒有合同價格或合同 價格被認為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將使用認定的公允市場價格。
虧損
虧損可在自發生虧損年度后連續不超過5年內向后結轉以抵減應稅所得。虧損不得向以前年度追溯調整。轉讓不動產和投資項目的虧損可與同期營業利潤相抵。集團公司間的虧損不可抵減。
稅率標準
企業所得稅率現為20%。從事石油、天然氣及自然資源等企業須按其項目類別而繳納32%至50%的企業所得稅。
稅務優惠
依現行法規,納稅人對從事鼓勵投資 項目或在政府規定的社會、經濟條件困難地區進行投資項目,可分別享有10%(15年內)以及17%(10年內)的優惠稅率。稅收優惠期為自獲得利潤第一年或取得收入年度第四年中先實現的年度起,4年內全免,9年內減半征收。能夠滿足政府規定的現有納稅人,可對新增投資項目享有稅務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