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美國商標一定要請執業的律師代理來負責注冊的事宜嗎?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要求美國境內沒有住所或營業場所的外國申請人,應由一名持有美國執業資格的律師代理其美國商標或專利申請業務,以減少或避免外國申請人因簽名和使用聲明不當等原因而導致商標失效的問題。同時,可以使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更有效地利用現有機制強制外國申請人遵守商標的法定和監管要求。
美國商標注冊對律師代理的要求
要求一名美國有資質的執業律師代表這些居住地或主要營業場所不在美國境內的申請人去申請商標,是解決日益嚴重的外國申請人未能遵守美國法律法規的有效工具。
當USPTO收到外國人提交的申請,若申請基礎不符合擬議的要求,USPTO將下發審查意見:要求申請人聘請合格的美國律師。申請人通常有6個月的時間來答復審查意見,若不按要求答復,則視為放棄申請。
為什么要求申請人必須指定美國律師代理申請?
近年來,USPTO的外國申請量大幅增加,外國申請人的申請數量占申請總量的百分比逐年增加。
由合格的美國律師代理的提案旨在妥善處理越來越多的外國商標申請人自行代理的問題,這些外國商標申請人沒有聘請美國合格律師而是自行代理提交。他們提交的申請不夠準確,或者違反商標法和USPTO規則。例如,這些外國申請人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時聲明已在商業中使用,但經常通過制作模型或數字合成的使用證據支持該使用聲明,而這種使用證據在實際商業中可能并未被使用。
由合格的美國律師代理可以強制所有外國申請人、注冊人及其他各方當事人遵守美國法律法規,這不僅有助于USPTO努力改善和保護美國商標制度的完整性,還將確保外國申請人、注冊人和各方當事人可以得到經USPTO認可的美國律師的專業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