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凈值人士境外投資配置資產,可通過哪些方式規劃稅籌?
經濟全球化的時代,資產全球化配置已成為常態,對于高凈值人士來說,巨額的財富也會面臨著高額的稅收,如何規避高額稅收讓不少富豪頗為頭疼,那么在境外配置資產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哪些方式來規劃稅籌,減輕稅負呢?
利用轉讓定價來規劃稅籌
轉讓定價這個專用概念涉及跨國企業或關聯企業中各個經濟實體之間商品、勞務和無形資產轉讓時的定價問題。
如果商品、勞務或無形資產定價過低,則買方的盈利能力就會增強,而賣方的獲利能力就會相對減弱;反之,如果定價過高,則賣方的獲利能力就會增強,而買方則會遭受同樣的損失。
但對于這個跨國集團或關聯企業的整體來說,則獲利絲毫沒有受到影響,因為利潤轉移只是在跨國集團或關聯企業之間內部的各個公司實體之間進行的。
比如,在生產企業和商品企業承擔的納稅負擔不一致的情況下,若商業企業適用的稅率高于生產性企業或返過來生產性企業的適用稅率高商業企業時,那么,有聯系的商業企業和生產企業就可以通過某種契約的形式,增加低稅率一方的利潤,使兩者共同承擔的稅負最小化。
利用國際離岸地進行稅務籌劃
1.一是稅后的所得最好分配到有稅收協定關系的所在國,這樣可享受較低的預提稅稅率;
2.二是稅前所得最好多體現在低稅管轄的地方,這樣標準稅率低,甚至可能為零稅率;
3.三是課征低稅率的勞務報酬所得稅,從而減輕個人所得稅稅負;
4.四是在離岸地多持留稅后所得,可享受稅收遞延的好處。
中資企業在離岸地注冊公司,很多企業看重的是:
1.剝離不良資產。借助母子公司之間的有限責任關系,以及離岸金融中心對離岸公司資產質量要求極為松弛的特點,將不良資產剝離到離岸子公司。
2.曲線海外上市。對中國內地企業而言,境外上市更具有多方面吸引力,但由于我國政府對中資企業境外上市要求非常嚴格,而百慕大、開曼、英屬維爾京群島是香港證券交易所等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合法注冊地,因此,很多中國內地企業選擇在這些地區注冊公司上市。
3.規避外匯管制,便于企業開展資本運作。
利用國際稅收網絡協定規劃稅籌
稅收協定又稱避免雙重征稅協定,是兩個或兩個以上主權國家(或稅收管轄區),為了協調相互之間的稅收管轄關系和處理有關稅務問題,通過談判締結的書面協議。
資本技術或勞務輸出國(又稱居民國)和東道國(又稱所得來源國),通過簽訂稅收協定分配跨國經營及投資所得的征稅權,從而提高稅收確定性,避免雙重征稅,并通過開展稅務合作與雙邊磋商解決涉稅爭議,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從而促進雙邊經濟、技術、文化、人員等的交流。
而高凈值人士在規劃稅籌的過程中通常不會采用單一的方式,而是采用多種方式結合的模式來搭建穩固的離岸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