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設立的基金屬于離岸基金?離岸基金有什么特點?
離岸基金指的是一國證券基金組織在他國所發行的證券基金單位,并且將所募資金投資到本國(證券市場)的證券投資基金,它又被成為離岸證券投資基金。
在我國,除總部在香港的互惠基金,其他在香港發售的互惠基金都是在盧森堡或者是百慕大等海外管轄區注冊設立的。離岸基金有如下特點:
1.可向有限合伙人實物分配;
2.避免了多次征稅;
3.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時間手時間限制;
4.有限合伙人出資,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伙人需承擔無限責任;離岸基金操作靈活、便捷。
設立離岸基金的流程
投資者們該如何設立離岸基金呢?離岸基金設立流程如下:
1.選擇、調查投資項目
2.選定基金管理人
3.撰寫法律文件做登記設立基金
4.開設現金賬戶 與 投資賬戶
5.投資者持資入現金賬戶
6.調查基金管理者
7.基金經理發指令
8.執行者操作
9.基金管理
10.基金審計。
另外,離岸基金根據不同的設立形式,主要分為私募股權基金和對沖基金。
在離岸金融中心設立基金的好處是:
基金累計資本收益、股利、分紅大多為最低或零稅率。這使得基金跑贏同業的機會得到提高,且放大了基金經理、顧問和管理員獲取的利潤空間,而監管條件的寬松使得基金容易成立,由于有大量外部供應商提供配套服務,后臺運行和管理成本大幅降低,這種靈活性與積極性為基金有效運行提供了基礎。
如同信托一樣,離岸基金不能簡單用名稱一概而論,在每個法區設立的基金有不同的設立及監管規定,因此需要確定客戶的需求后,方能向客戶提供最佳選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