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成立社團要什么條件?新加坡社團有什么優缺點?
新加坡社團的定義為一個成員在10人以上的合伙組織、企業、協會或俱樂部。性質和組織目標無限制,未在其他法律下進行過注冊。適用于較小的志愿者團體,依靠組織成員貢獻資金進行社會活動而不接受外部捐款和資助。
新加坡社團由新加坡社團注冊局(ROS)批準成立,受新加坡社團法監管,成立新加坡社團條件:
1.至少10位成員組成。
2.至少3位辦公人員:總裁、秘書、財務主管。都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
3.必須每年審計賬戶。
4.必須每年向ACRA提交年度匯報。
稅務豁免:
公司資金收入來自于成員貢獻部分可獲得免稅,或如果有超過50%的總收入是來自公司成員且為成員的不可扣稅項目,同樣可以申請免征所得稅; 獲取全額免稅需在公司注冊成立后申請成為慈善機構。
成立新加坡社團優點及缺點:
1.成立過程快速、簡單。
2.如果傾向于更正式的商業結構,請選擇擔保有限公司。
3.社團不具備獨立法人身份。社團成員將承擔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