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過馬德里體現注冊國際商標?馬德里商標注冊流程
目前的馬德里體系涵蓋100多個締約方(國家和地區),締約方之間的商標國際注冊適用馬德里體系。中國是馬德里聯盟成員國之一。因此,我國的商標申請人如果想要在其他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申請商標,可以將要注冊的商標信息,申請人身份信息,所需費用,提交給我國的商標局。商標局收到申請后,對材料內容進行簡單的形式審查,再轉交給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下屬的馬德里體系國際局(位于瑞士)。
馬德里體系國際局相當于商標國際注冊的中轉站,國際局對申請內容進行簡單的形式審查、分類、翻譯后,扣除一部分規費,再將商標申請材料分別寄送到各個指定的國家。同時,國際局會向商標申請人寄送“國際注冊證”,相當于國內注冊的“受理通知書”,代表商標申請已被國際局受理。國際注冊證上有國際注冊號,即為商標申請號/注冊號。我國申請人通過馬德里體系提交的國際注冊,通常在提交申請后6個月左右的時間收到國際局發來的國際注冊證。
各國的商標局在收到國際注冊申請材料后,對商標申請的內容進行實質審查,進而決定是初審公告還是予以駁回。由于各國商標局對商標的審限不一,馬德里體系規定了統一的審查期限:12個月(《馬德里協定》)/18個月(《馬德里議定書》)。各國的商標局從收到國際局發來的注冊申請材料之日起,12個月或18個月,必須出申請結果,要么通過審查進入公告期,要么予以駁回。如果沒有任何審理結果,則視為審查通過。
各國的商標申請格式不同,但是通過馬德里體系在他國申請商標,申請人只需要填寫一種申請表格。申請人只需要將其身份信息、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商標圖樣、商品或服務信息、指定申請的國家、通信語言寫明即可。馬德里體系的官方通用語言有三種:法語、英語、西班牙語。漢語目前還不是通用語言。所以,我國申請人在提交馬德里商標注冊申請表格時,需要同時填寫一份英文版本的,便于國際局審查和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