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的商標無效宣告可由哪些人提出?在意大利知識產權如何維權?
在意大利,享有在先權利的商標權人或者任何利害關系人在商標注冊后的任何時間可基于商標缺乏新穎性、商標缺乏顯著性、商標違法、商標缺乏使用、商標具有欺騙性等相對理由,向法院提出商標無效宣告請求或撤銷(僅指撤銷通用名稱)申請。相對理由包括,撤銷連續5年不使用申請須被撤銷商標注冊滿5年才可提出。但如果注冊商標所有人在當地并不為人所熟知,且其容忍與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5年內使用,則其不能通過撤銷或無效程序阻止相同類似商標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進行使用。
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的申請人需提交經過公證認證的委托書。如果無效宣告請求的被申請人未進行答辯,則該商標直接無效。無效宣告請求的審理周期法律無明確規定,一般需要36個月至72個月。
意大利商標侵權民事訴訟案件為三審終審。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民事案件,可向一審管轄法院地區法院的知識產權法庭起訴;對地區法院知識產權民事侵權訴訟結果不服的可上訴至二審管轄法院上訴法院,二審法院會綜合考慮法律適用及案件事實進行審理;對上訴法院作出的訴訟裁決不服的,可以上訴至三審管轄法院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僅關注法律適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