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境外企業架構離不開的ODI備案你了解多少?
9月29日,商務部、國家統計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2020年度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
《公報》顯示,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總體保持活躍。2020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1537.1億美元,同比增長12.3%,流量規模首次位居全球第一。
想要前往海外投資的企業必須在政策指導下進行合法有序的操作、辦理相應手續后才可對外進行投資,正規的方式例如ODI、QD產品、PE基金和37號文登記,其中ODI是企業最廣泛常見的境外投資方式之一。
境外直接投資ODI,指國內企業、團體在經過相關部門的核準后,通過設立、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資,以控制境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目的投資行為。
境外設立公司(在中國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國家新成立一家公司,大陸境內的這家公司必須作為股東,占股多少沒有要求)
境外并購公司(并購就是在國外控股一家公司,作為并購方的股東,需要出具盡職調查。)
境外可投資項目
限制類:房地產業;酒店業;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
禁止類:涉及未經國家批準的軍事工業核心技術和產品輸出;運用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工藝、產品;賭博業、色情業等;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明令禁止的;危害國家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ODI需要申報的監管主體
商務部:商務部主要是整體審批企業境外投資事項,為符合要求的企業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發改委:發改委主要是監管企業境外投資行業流向,為滿足條件的企業頒發《境外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
外管局:外管局主要是監管外匯登記和資金出境的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