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私人信托公司,BVI-PTC框架模式
私人信托公司,即Private Trust Company(PTC)。PTC的設立受監管政策、注冊條件、優惠政策與費用安排等因素影響。由于PTC兼具公司和信托功能,因此在BVI設立PTC,要同時滿足公司及信托公司的監管要求,如《銀行與信托公司法(1990)》、 《維爾京群島商業公司法(2004)》、《維爾京群島金融服務(豁免)規則(2007)》、《維爾京群島特別信托法》等。
注冊PTC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第一,須為滿足公司法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名稱中須含“PTC”字樣且在其章程中明確為PTC;
第三,按BTCA要求,注冊PTC需要由持有1類信托牌照的注冊代理代為辦理;
第四,PTC不得向大眾開展信托業務,即不得開展傳統的信托業務;
第五,PTC只能從事“無償信托業務(unremunerated trust business)”和“關聯信托業務(related trust business)”。
BVI私人信托公司被廣泛應用的原因
1、在滿足所有條件的情況下,成立信托無需牌照且設立一個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的私人信托公司(PTC)非常快捷。
2、公司無需聘用以為當地董事或授權代表人。
3、公司無需注冊資本要求。
4、公司在BVI無需設立實體辦事處。
5、公司設立成本極具競爭力。
6、營商環境優良便利。
7、擁有眾多熟知BVI政策法規的郵箱商務及法律從業者。
8、承諾通過立法滿足客戶的商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