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注冊為什么需要本地董事?確保了公司合規
新加坡公司至少得有一個新加坡籍的本地人出任董事,且必須是擁有合法身份證明。如果是曾經破產,涉嫌欺詐或者是不誠實的犯罪的人,是無法出任董事一職的。
新加坡強制本地董事的要求,進一步確保了公司的合規性。
為什么必須要有新加坡本地董事?
1.公司法律規定
《新加坡公司法》明確規定,在新加坡設立公司需要任命至少一名新加坡普通居民為公司董事,無論是新加坡本地人還是外國人(如中國人),“普通居民”指通常居住地址在新加坡的董事。這是注冊新加坡公司的先決條件。對于在新加坡沒有合適人員擔任董事的客戶,正規和專業的秘書公司可以在新加坡提供注冊的本地董事,以滿足公司注冊的要求。
2.公司信譽保障
多年來,新加坡及其公司在國際市場上享有良好的國際聲譽,包括貿易、科技、it、投融資、知識產權等。我們必須承認,許多國家和地區對新加坡公司的認可度和接受度高于中國人和中國公司。一個原因是《新加坡公司法》要求新加坡必須至少有一名本地董事,這降低了新加坡公司在法律層面違反法律法規的風險。
3.新加坡公司的本地董事需要承擔的風險
原因在于,新加坡本地董事,在新加坡進行了實名認證,其聯系方式、居住地址全部都在新加坡政府系統中記錄在案。對于一家新加坡公司,是否尊重新加坡法律、是否按照法律規定運營等方面,新加坡本地董事都會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公司涉嫌違法犯罪,負有責任的新加坡本地董事,可能會被政府罰款4000新幣-10000新幣(約2萬到5萬人民幣),甚至被判兩年以內的刑期。5年內多次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則不能再擔任任何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在踐行了“責任到人”的管理,新加坡政府就用這一條款,達到了風險控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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