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新加坡公司的合規工作
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規:
(1)新加坡公司存續合規當公司在新加坡成立時,也就意味著公司有義務,也必須無條件遵守新加坡公司的相關法律規定。按照新加坡公司管理規定,公司需要遵守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和新加坡稅務局(IRAS)的要求,進行合乎規范和程序的年檢及稅務申報。
(2)新加坡公司稅務工作合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在新加坡合法注冊的公司,需要在指定時間內,提交ECI和From C(或From C-S)表格。作為新加坡公司每年稅務申報的組成部分,ECI是公司在相應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收入預估信息,而正式報稅則通過From C(或From C-S)達成。
(3)ACRA程序及資料合規ACRA合規性,是對新加坡公司、有限責任合伙企業及外國公司的強制性要求。這些公司必須以“控權人登記冊”(Register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s)的形式,保證存有利益持有人的最新資料。同時這些信息必須根據相關規定,在特定公共機構備存。
新加坡公司維護
(1)年檢每年召開股東大會(AGM),并進行年檢(換領新年度AR)。在公司成立周年后,根據業務開展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年報。
(2)稅務申報每個稅務年度稅務申報。如果該公司從未營業,則可以進行稅務零申報;如已經開始營業,則需要理賬和出具財務報告后報稅;未達到政府強制審計要求的,則可以豁免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