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公司如何在泰國設立子公司,可經營哪些業務
根據泰國的法律,分支機構也被認為是全球性的公司,它們受《外國商業法》(FBA)的管轄。因此,企業主需要獲得外國商業執照,以便在國內任何地方設立分支機構。除此之外,根據泰國法律,與區域辦事處和代表機構不同,分支機構不受限制,可以從事非貿易活動。分支機構可以賺取自己的收入。此外,由于在泰國境內發生的各種商業活動而產生的分支機構責任,將不只限于在泰國境內;相反,這些程序可以很容易地進一步擴展到外國總部。
這顯然意味著,有興趣在泰國開展一些商業活動的企業主可以在這里設立分公司,這將不會被視為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雖然它有一個獨立的稅收實體,但該分支機構將只作為主要公司的一部分行事。請注意,由于該分支機構通常在泰國形成一個代表外國公司的永久性單位,因此必須在泰國商務部注冊。
根據FBA的規定,外國人在泰國開展商業活動的限制很少。不同類型的企業可能需要一套獨特的證書和許可證才能開始運營。根據FBA的規定,可以在泰國經營的業務有三個清單,它包括:
業務清單1:該類別主要是指因某些特殊原因不允許外國人經營的業務。
業務清單2:在這份清單中,他們提到了只保留給泰國國民的業務清單,以幫助他們確保國家安全、安全、環境和文化。雖然在這種情況下,允許一些外國人擁有的最大股份比例被限制在60%;但是,如果項目得到內閣的批準,這個比例可以增加到75%。
業務清單3:這里是另一份由泰國國民尚未開始與外國投資者競爭的業務清單。這些企業對外國人來說比較容易經營,不用擔心任何限制。但是,在建立新的企業之前,必須獲得FBL并在泰國做公司注冊。
根據FBA,分支機構也被認為是外國人設立的,它們可以由未在泰國注冊的人經營。因此,在開始上述第2和第3項活動之前,必須要有F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