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成立社團,新加坡社團注冊條件及優劣勢
新加坡社團由新加坡社團注冊局(ROS)同意成立,受新加坡社團法監管,注冊新加坡社團需追求專業咨詢的幫助。社團的定義為一個成員在10人以上的合伙組織、企業、協會或俱樂部。性質和組織目的無限制,未在其他法律下進行過注冊。實用于較小的志愿者集團,依附組織成員貢獻資金進行社會活動而不接受外部捐款和資助。
設立新加坡社團的條件:
1、至少10位成員組成;
2、至少3位辦公人員:總裁、秘書、財務主管,且都必需是新加坡國民或永久居民;
3、每年必需審計;
4、必需每年向ACRA提交年度匯報;
成立社團的特點:
1、成立進程迅速、簡單;
2、如果偏向于更正式的商業構造,請選擇擔保有限公司;
3、社團不具備獨立法人身份,社團成員將承擔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