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注冊公司,沙特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要求
沙特子公司注冊
子公司根據業務種類分為三種類型:服務(Service), 工業(Industrial)和貿易(Trading)。
對于服務和工業無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對于貿易公司有3000萬沙幣(SR)注冊資本的要求。對于擬在沙特成立組裝廠,需要從中國進口零部件的企業,建議成立工業公司,雖然在進口原材料時會受制于沙特本地化的要求以及進口關稅比貿易公司要高。(
需要母公司準備的材料:
1. 經沙特大使館認證的母公司上一財政年度的財務報表;董事會決議;負責人任命授權;
2. 母公司營業執照雙認證;
注冊費用(以工業公司為例):
1. 許可證有效期5年,每年2000SR許可費,一共繳納 (5) 年。
2. 第一年的訂閱費1萬SR,以獲得MISA投資者關系中心的服務,以后每年服務費1萬SR。
沙特分公司
常設分公司無獨立人格,可視為海外母公司在沙特的延伸。最低注冊資本一般約50萬沙特里亞爾。常設分公司的設立過程與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過程大體相同,但無需編制新的公司章程,可以從事母公司的全部經營活動(有些活動需要獲得有關部門的許可證后方可進行)。
特點:
1. 設立所需時間短(但具體要視實際情況而定);
2. 既可以從事公共項目,也可以從事私人項目(但有些需獲得有關機關批準);
3. 在沙特境內可以推廣和招攬所有經批準的業務。
劣勢:
1. 常設分公司不被視為沙特本地企業,因而對于政府項目往往不占優勢;
2. 常設分公司既沒有其他股東分擔50萬沙特里爾的實繳注冊資本以及設立成本,也無法像子公司那樣和沙特本地企業就項目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
3. 常設分公司不可僅僅是為了從事代辦或推廣活動而設立;
4. 不是獨立的法律主體,母公司要為常設分公司承擔責任,其責任還可能會在母公司注冊地被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