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BVI注冊公司將可查詢公司董事姓名
近期,為確保英屬維爾京群島(“BVI”)與國際標準和最佳實踐保持同步,并幫助政府當局進一步打擊各類金融犯罪,《2004年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公司法》迎來了新一輪的修訂。以下修訂即將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并將為BVI的注冊公司和董事帶來一些重大變化:
從2023年1月1日起,注冊了金融服務委員會在線系統的用戶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所有在BVI注冊的公司董事姓名。
根據新規以及我們的理解,更新后的檢索只能通過輸入公司名稱而非單獨的董事名進行,且公開信息不包括該董事的出生日期或地址等私人信息;另外,前董事的名字也不屬于公布范圍。委員會將直接從目前已有的注冊名單上提取有關信息,并不會要求公司提供最新或額外的信息。
根據舊規定,若公司從登記簿中剔除后(通常為未能及時支付年費或其它原因),它將被要求停業。這意味著在接下來的7年內該公司(及其董事、成員和任何清算人或接管人)都不得采取任何行動,除非付清所有欠繳費用和罰款才能恢復運營。但新修訂案生效后,被除名的公司將被立即解散。
根據新規,已解散的公司只有通過法院指令才能恢復。但新法律下的恢復程序得到了簡化。在滿足特定要求的前提下,解散后的公司一般可在解散日后的5年內向公司事務注冊官申請恢復。
新規要求BVI公司以年度報表的形式向其注冊代理人提供特定財務信息。注冊代理人需要在該財年結束后的9個月內將有關信息提交給委員會。若注冊代理人在到期后30天內沒有收到年報,則其有義務通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