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離岸公司和境外公司?
很多人都會把離岸公司和境外公司混為一談。其實不然,離岸公司和境外公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概念的區別
境外公司:是相對于境內公司而言的,境內公司是指在本國依法注冊的公司,那么境外公司則一般指依據外國法律在外國注冊的公司。
離岸公司:是指在離岸法域內,依據離岸法域法律注冊的公司。常見的離岸法域有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巴哈馬、塞舌爾、新加坡、香港等。
因此,離岸公司當然屬于境外公司。但境外公司并不僅指離岸公司,它的內涵更廣,外延更大。
稅務上的區別
境外公司注冊之后在當地運營,利潤在當地產生,需要按照當地的稅務規定依法納稅。
離岸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都在所注冊的離岸法域之外進行,利潤在外地產生,無需在當地繳稅,每年只需要繳納一定管理費或牌照費用即可。
注冊目的
境外公司的成立主要是為了便于直接在當地從事股權管理、貿易投資活動。
離岸公司成立一般是出于企業稅務籌劃、海外上市、打造國際品牌等目的。
運營范圍
境外公司一般不存在特別的運營限制。
離岸公司不能在離岸法域內經營,幾乎所有的離岸公司法都規定,一旦發現離岸公司在離岸法域內與其他公司簽訂商業合同,那么當局將撤銷該公司的離岸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