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收到利得稅后報稅流程
香港公司收到利得稅表之后,需要根據自己公司的經營情況,按實申報。應該如何處理香港公司利得稅表后的申報問題?
在香港,處理報稅大約有三種情況:
1、零報稅——適合沒有經營的公司;
2、做賬后直接報稅——適合有經營的無限公司;
3、做賬、核數后才能報稅——適合有經營的有限公司。
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選擇合適的報稅方式。
香港政府要求企業每年申報一次。辦理時間:一般新公司會在第18個月收到香港稅局發來的利得稅表,零申報必須在收到稅表后的一個月內持填報好的利得稅表去稅局報稅。
零報稅辦理流程:
收到香港稅局的利得稅表→股東確認簽署→交付報稅費用→到稅局辦理報稅→辦理完畢,回饋客戶。
做賬、核數、報稅流程
評估、報價、商洽后簽訂做賬報稅協議→預交款項→整理單據,賬務處理→做賬完畢→付尾款→交由核數師審計→審計完畢→報告交股東簽署→會計師持簽署的審計報告去政府報稅→相關文件返還客戶。
有很多公司會以為,沒收到報稅表就不用報稅了,其實并不是,報稅期不是以收到利得稅表為準的,香港稅務局向來提倡公司主動、準時、誠信報稅,所以即使沒有收到報稅表,也要自覺及時進行審計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