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香港工作簽證,符合哪些條件可獲批
香港工作簽證又稱內地人才計劃即來港就業簽證,在香港入境處稱為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針對香港市場需缺乏的專業性人才,給予香港公司補充的指標,對公司和個人都有一定的要求,名額由香港雇主提供。
不屬非本地畢業生的內地中國居民,但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可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香港工作。
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香港就業的申請,如符合下列準則,可獲考慮批準:
1、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而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
2、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相關學士學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者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的和成就,亦予接受;
3、香港公司確實有該職位空缺;
4、申請人須已確實獲得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并且不能輕易得本人擔任;
5、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根據香港移民之工作簽證的申請審批,如符合下列條件,可獲考慮批準:
1、在國內或香港,其它任何地方無拒絕申請的犯罪記錄。
2、主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磁范疇的學士學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有文件證明的在關經驗和成就,亦可以按受批準拿到香港工作簽-證即可移民香港。
3、申請人須已確實獲得香港公司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并且不能輕易覺得本地人擔任;以及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須與當時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4、這項計劃不限界別或名額,除了商界和金融界的專才外,計劃也適用于輸入藝術、文化、體育,以及飲食界的優才和專才,以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
5、現時在港工作或就學的內地人士,若獲準根據這項計劃來港工作,則須先行返回內地申領因私《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關的赴港簽注,方可來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