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停用需申請注銷嗎?什么條件下可注銷新加坡公司
將一個公司注銷就是簡單地關閉該組織。但是,為了注銷企業名稱,您必須滿足 ACRA 要求的標準,新加坡注銷公司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呢?
根據 ACRA,必須滿足以下標準才能刪除公司的名稱:
1、該公司已停止其業務活動。
2、公司在提出申請時或未來不持有資產和負債。
3、該公司在 IRAS 沒有未清稅款。特別是,公司必須確保:所有所得稅申報表均在公司停止營業之日提交在關閉公司的銀行賬戶之前,所有未解決的稅務問題都已通過 IRAS 解決GST 注冊已被取消,沒有任何 GST 事項。
4、公司沒有欠中央公積金局或任何其他政府機構的債務。
5、該公司不參與新加坡境內外的任何法庭訴訟。
6、該公司在收費登記冊中沒有未結費用。
7、公司已征得全體或多數股東同意注銷。
新加坡注銷公司的程序
1、撤銷公司的申請
提出申請
如果公司符合上述條件,可以提交注銷申請。
收到申請后,只有在申請獲得批準后,ACRA才會向公司的董事、秘書和成員發出通知,告知罷工申請。
憲報通知
根據《公司法》第 334A 條,除非有異議,否則 ACRA 將在政府公報上公布將被刪除的公司名稱,這被稱為第一次公報通知,自公告之日起 30 天后通知已發送。
第一份公報通知將聲明,如果沒有反對意見,ACRA 將在 60 天內行使刪除公司名稱的權力,并附上合理的證據證明該公司不應被刪除。
隨后,在 60 天期滿后,ACRA 將再次在公報上發布,即所謂的最終公報通知,告知公司名稱已被注銷,業務將自那時起解散。整個過程通常至少需要4個月。
只要在公司解散之日起6年內提出恢復申請,就可以恢復被注銷的公司。
異議
根據《公司法》第 344C(1) 條,任何利害關系人只要能提供確鑿的證據,例如公司不符合規定的標準,都可以提出反對。ACRA 應在收到反對意見后通知公司。
公司將給予 2 個月的時間解決該問題,如無法解決,則駁回注銷申請。只有當異議被清除后,該企業才能提交新的申請。
申請撤回
根據第 344B 條,申請人可以在公司正式被注銷之前的任何時間通過 BizFile+ 撤回申請,無需支付申請費。然后,書記官長將在管理局的網站上公布撤回。
2、以處長的權力除名
如果注冊官有合理理由相信一家公司沒有開展業務,他們可以啟動將公司除名的程序。程序與上述類似,但不包括提出申請的步驟,從發出通知通知公司注銷到第二次在憲報上發布,之后公司的名稱將被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