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VCC基金架構有何優勢特點
VCC具有如下特征:
靈活性
股息分配。VCC股東有權從VCC的資產和/或投資中獲取紅利;VCC有權在沒有盈利的情況下,從其利潤和資本中支付股息,無需VCC股東的批準。此外,VCC不承擔資本維護義務。
發行和贖回。VCC可以自主靈活地發行股份;同時,投資人也可以自由贖回其基金份額,無需得到股東的批準。
投資策略。傘形VCC架構(定義見下文)的各子基金的投資目的和投資計劃可以不同;各子基金之間可以進行交叉投資,使得投資更為多樣化。
保密性
VCC無需公開其章程內容,僅需向ACRA提交一份副本即可。此外,雖然VCC有義務記錄并保存其成員的注冊情況,但無需公開成員登記冊。VCC的財務報表同樣無需公開。前述特點使得投資人的信息能夠得到保密,投資人能夠實現匿名投資。
獨立性
VCC主體基金與子基金之間、每一個子基金之間的資產和負債獨立存在。
稅收優惠
若VCC的業務所在地和經營管理主要在新加坡開展,則VCC即可被認為是新加坡稅收居民身份,根據《新加坡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第134章,VCC在享受新加坡居民基金計劃和增強型層級基金計劃,以及新加坡居民的稅收待遇的同時,也能享受新加坡與其他國家簽訂的稅收協議的優惠。
傘形VCC架構及其子基金僅需向新加坡稅務局提交一份公司所得稅申報表,視為公司征收所得稅,目前稅率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