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會計做賬的時間和其他具體要求
關于新加坡公司的會計要求如下:
1.公司財年/會計年結日
新加坡公司做賬期是12個月,成立首年做賬期間不低于6個月,或不超過18個月。
2.新加坡財務報表要求
新加坡官方語方是英文,公司的財務報表也需要用英文編制,遵循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FRS),未達到強制審計要求的,需要出具董事報告。
3.新加坡公司做賬頻率
原則上新加坡政府并沒有強制要求做賬頻率,不像國內需要做月賬或每月申報,做賬的頻率取決與公司管理層要求。但需要在每年召開的AGM前編制好年度報表或審計報告,用于政府的年檢申報。
4.資金合法性問題
根據新加坡政府關于反恐反洗錢規定,銀行款項進出應嚴格按照要求,提供相應單據、合同以及一切證明資金來源和付款合理合法性的證明。同時不得與敏感國家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新加坡公司成立后6個月內,必須委任注冊的會計事務所作為公司的審計師。審計師的任務是在公司年終結帳時,獨立審查公司的財務報告表并提出審計報告。審計是根據政府合規性要求進行的,也可以用來評估和嚴格分析組織的政策,實踐,目標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