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比利時須知:比利時啟動外商直接投資審查機制
2023年7月1日,比利時啟動外商直接投資審查機制,規定外商投資者必須向相關機構提交報告,經過審查批準才可完成投資,這增加了外商投資的交易風險和準入前合規義務,降低了外商企業的競爭力。當前,直接投資審查機制與此前的公司兼并監管制度和歐盟外國補貼監管制度一起,為此后有意投資比利時的外商設置了三道門檻。
審查范圍
審查機制的目的建立或維持外國投資者和比利時注冊公司之間長期和直接聯系的交易皆在審查范圍之內,但不包括綠地投資。
第一類領域的持股比例觸發: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收購比利時注冊的目標公司25%或更多的表決權。
對第二類領域的持股比例觸發: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收購比利時注冊的目標公司10%或更多的表決權,該公司從事與國防、能源、網絡安全、電信和數字基礎設施相關的活動,且上一財年的營業額超過1億歐元。
審查標準
合作協議適用于可能對比利時聯邦實體的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戰略利益產生影響的外商投資。
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擔憂主要指敏感領域,例如關鍵基礎設施、關鍵技術、關鍵輸入供應、敏感信息獲取以及媒體的自由和多元化相關的投資。
戰略利益包括比利時及其聯邦實體(大區和群體,皆為比利時地方行政單位)的利益,旨在:(i)確保重要過程的連續性;(ii)防止某些戰略或敏感知識落入外國人手中;以及(iii)確保戰略獨立性。
審查程序
審查委員會是負責評估投資交易的新設監管機構,具有濃厚的地方主義特點。委員會由比利時聯邦和地方政府的代表(弗拉芒地區、瓦隆地區、布魯塞爾首都區、弗拉芒社群、法語社群、德語社群、法語社群委員會和共同社群委員會)和一名無表決權的主席組成。比利時的權力根據部門和設立地區的不同分散在這些實體之間,并受到它們權力范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