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司在香港成立全資子公司是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1.根據商法基本原理和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子公司依據母公司意志,在其業務范圍內成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只能由母公司承擔(能獨立擔責的只有子公司);
2.但如果香港法律明確了子公司可以擔責的范圍,則適用其條款,不適用我國公司法。理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規定了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旗法,專屬經濟區和毗連區法適用外,香港保持立法獨立。
1.根據商法基本原理和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子公司依據母公司意志,在其業務范圍內成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只能由母公司承擔(能獨立擔責的只有子公司);
2.但如果香港法律明確了子公司可以擔責的范圍,則適用其條款,不適用我國公司法。理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規定了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旗法,專屬經濟區和毗連區法適用外,香港保持立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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