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最低的法定要求是什么?
大多數公司在香港注冊公司成立的私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以下是形成了公司在香港的基本要求。
.任何個人或商業實體可以包含香港公司
.最小的一個股東可以是本地或外國人。股東必須是年滿18歲以上。
.最少一名董事,可以是本地或外國人。董事必須是年滿18歲以上。
.股東和董事可以是同一個人。
.沒有最低股本要求。然而,一般規范是有10,000港元的法定股本由10,000股普通股1.00港元每個代表。最低發行/實收資本通常是1港幣1.00元的份額。
.必須有一個本地的注冊地址(郵政信箱不允許)
.必須有一個公司秘書。局長,如果某個人,必須通常在香港居住;或如屬法人團體,必須有其注冊辦事處或在香港舉行的業務。唯一股東及董事不能同時擔任公司秘書。
.一個名稱批準前需要向公司登記。
名稱必須是:相同或類似的名稱在香港公司注冊處的公司名稱索引中:沒有出現過、以有限公司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