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后怎樣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
基本原理就是利用好稅收政策,利用地區與地區之間的稅率差異。
假如美國客戶下單USD100萬給國內外貿公司,外貿公司將USD100萬的貨物出口給美國客戶,假定這批貨物的采購成本價是USD70萬,利潤就是USD30萬。那在完成此項貿易后,要交納25%的企業所得稅,并且以后股東分紅還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 如果現在,您成立了一間海外有限公司(以香港公司為例)。可以用自己的香港公司接美國客戶USD100萬的單子,而后香港公司以USD80萬下單給國內外貿公司。在您美國客戶收到貨后,會按合同將貨款L/C或T/T給您香港公司USD100萬,您香港公司再轉賬80萬給國內外貿公司做“外匯核銷”。這樣20萬的利潤就留存在您香港公司的賬戶中。并且按照香港公司的稅務條例,只要您的利潤不是來自于香港就不需要交納香港的利得稅。(您的海外公司在中國可以開立離岸戶,其中的資金可以在國內外自由運轉,不受外匯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