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回國實地經營可以嗎?
香港公司是不可以在大陸直接經營的,如果您打算在大陸經營業務我們為您提供以下幾種方案供參考:
一、以外商投資的形式成立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合作企業:這樣做的結果是花費較高,手續也比較復雜。首先需要進行公司認證,不論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中國駐當地使館或代表處出具認證文件(香港是由中國委托公證人協會出具),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經貿委進行立項審批,然后是工商注冊及稅務登記。這里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驗資,因為回國投資時外商要以外匯形式從境外把資金打入,所以錢怎么出去是個問題。并且國內工商局對外資公司的要求是外資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外籍人士,因此,如果香港公司的股東是大陸人士的話,成立外商投資企業是行不通的。
二、成立香港公司大陸代表處。成立代表處雖然對母公司股東國籍沒有要求,但代表處也沒有獨立的經營權,沒有開具和收取發票的權利,只能用于業務聯絡及宣傳之用。
三、 品牌授權的形式:這是最為節約成本,也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效果就不好說了,因人而宜,畢竟用的人太多了。操作也很簡單,無非是以境外公司名義注冊商標,然后與國內公司簽署商標授權協議,這種方式多用于客戶借助香港公司的名稱做品牌宣傳,因為在國內注冊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面的限制,而香港公司對名稱選擇限制很少,可以包含協會、中心、研究會等詞語。
四、大部份客戶是用香港公司來操作國際貿易,在國內有公司,需要進口或是出口商品,用香港公司轉移貿價,從而進行合理的避稅。這種香港公司不需要在國內有實地的辦公地址和辦公人員,只是用來簽屬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