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后章程怎么修改?
修改公司章程的時候,我們要規定《公司法》中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可以在原來公司章程的基礎上,采取章程修正案的形式,還可以規定一些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但不管是絕對必要記載事項還是相對必要記載事項,都需要與《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不抵觸。如果多次修改公司章程有多個章程修正案導致原來的章程需要重新制作一份的時候,就需要采取完整的公司章程的形式。
在與《公司法》強制性規定不抵觸的前提下,我們要根據公司修改章程的要求盡量制定一些可操作性強的條款,為公司設計一些權力的分配與行使條款,以使公司的權力有效分配與有效行使。這些條款要求規定一致,沒有矛盾。
修改的公司章程需要工商局的審核。工商局審核修改的公司章程時非常謹慎,采取核準制的方式。要審查章程的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備案。在審查的過程中,首先審查格式上與工商局提供的版本是否一致;其次,針對公司自己增加的一些自治性的條款與法律是否有沖突;審查這些條款之間是否有矛盾,是否合理。所以,在制定公司章程時,我們可以先根據公司的需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圍內,根據工商的章程模板制定、修改章程,然后拿著這份章程到工商局與其溝通,讓工商局先審核,經過審核修改后,我們再與公司溝通,征求公司的同意,最后完成章程的修改制定。
增資后公司的章程修改流程很簡單,但有時候并不單純的修改章程,還要解決公司股權分配等問題,現在以一個普遍增資會遇到的股權分配疑難的案例說明情況。
案例:我擁有一間公司,共三個股東,兩個股東分別占有30%的股份,我占40%,我們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另外兩個股東想增加注冊資本,但是我不同意,有什么辦法阻止呢?修改公司章程有什么條件呢?
答:一般來說,持有超過 50% 股份的股東只要通過了股東大會要求增加注冊資本,就可以增加注冊資本了作為小股東,是不能不同意的。你要考慮的是發行的股份的金額,是否會由于增加了注冊資本減低你的控有權。首先在法律上,當公司增加了注冊資本,現有股東應該按比例認購。除非他們不去認購適當的比例,你就可以加大你的認購比例,所以理喻上對于你來講,如果你跟足比例去認購,是不會吃虧的。因為你的比例控制權,不會因為這樣而相應降低。作為一個小股東是沒有什么發言權的;例如修改公司章程,根據法律條文規定,要 75% 或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通過的。假如你控有40% 基本上一般的條文是不能夠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