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商標需要什么材料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清晰商標圖樣1份(相片紙不接受),圖片尺寸要求不超過10×6厘米,以JPG形式發給我司;
3、填寫申請表1份,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簽署或由代理人簽署;
申請注冊香港商標條件:
香港法律對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沒有特殊要求,自然人或法人團體均可申請商標注冊,法律也沒有規定商標申請人必須已對申請商標進行使用,申請人只要在申請注冊時指出使用或擬使用即可。
申請人必須填妥相關的申請表格,連同商標樣本及有關費用,一并提交商標注冊處。香港也采用一標一類的申請授權制度,分類亦采用國際分類的45個大類。
給予注冊的商標可以是圖案、姓名、簽署、文字、字體、數字、不同形狀或顏色構成的標志,或以上項目的各種組合以及主體圖形、地理名稱。服務商標在香港也受保護,且零售服務的商標可以在香港申請。
在香港申請商標注冊有一個特殊要求是,商標注冊處有權規定申請人須在申請日起12個月內完成所有申請手續。若申請人未能遵守該規定,可以被視為放棄申請。 注冊香港商標的有效期為7年,之后可續期14年,續展次數不限,香港商標注冊有效期以申請日開始計算。在A部或在B部注冊的商標法律地位有所不同。在A部注冊的商標專用權有較大保障。A部的注冊商標注冊期滿7年或視為永久有效;在 B部注冊的商標則不享有相同的法律保障,在注冊期滿后,其注冊效力仍可能受到質疑。在遇到商標侵權時,法院易于作出對A部注冊商標侵權的認定,而對B部注冊的商標所有人的指控,被告人可有較多的辯護理由,法院也可能不予頒發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