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取名有哪些注意事項和要求
香港公司取名注意事項
(1)、公司可使用英文名稱、中文名稱、英文名稱與中文名稱同時注冊,但不得使用英文與中文組合而成的名稱
(2)、公司英文名稱必須以“Limited”結尾,中文名稱必須以“有限公司”結尾。
如公司名稱包含以下的字及詞,必須先獲得行政長官同意才可使用:
(01)Building society (02)Chamber of commerce (03)Cooperative (04)Kaifong (05)Mass transit (06)Underground railway (07)Municipal (08)Tourist association (09)Trustee (10)Savings (11)市政 (12)地下鐵路 (13)地鐵 (14)合作 (15)受托 (16)建屋合作社 (17)受托人 (18)商會 (19) (20)旅游協會 (21)街坊 (22)總商會 (23)儲蓄
香港公司取名要求
1 要以有限公司LIMITED結尾;
2 有限公司名稱字數限制(包括空格和標點)中文50個,英文150個;
3 英文名稱常用的是全部大寫,少數可全部小寫或者是每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大寫;
4 特殊文字或詞語不可用來注冊公司名稱;
5 中英文名稱無需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