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香港離岸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項?【多圖】【推薦】
香港公司每年會計和由誰處理?香港瑞豐德永的張經理表示,會計可以有企業自己做,但是必須符合香港會計準則和稅務條例的要求,的話,就一定要委托注冊會計師或師辦理。香港公司年審年報后應該受到以下文件:1、稅務局商業登記證原件;2、公司年報法定文件原件。
香港公司注冊簡單,要求不高,特別是對公司名稱、公司經營范圍等沒有太多限制,注冊資本也不高,因此,很多內地企業家和投資人士注冊香港公司,一方面是做國際貿易,一方面是打品牌,或是想要在香港。不過,注冊成立香港離岸公司前,都需要了解注冊香港公司好處以及注冊流程。注冊成立后要關注年審報稅等問題。
內地企業香港的模式比較
1.H股。
H股是指公司注冊地在中國內地,向境外投資者募集股份,地在香港的外資股。H股適用中國的法律和會計制度,向香港投資者發行股票,在香港主板或創業板,但僅在香港發行的股票可以在香港證券市場流通,其他股票不在香港市場流通。H股公司向境外股東支付的股利及其他款項必須以人民幣計價,以外幣支付。
內地企業在香港發行H股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有關材料,報經證監會批準。證監會對H股主板的主要條件為:(1)符合我國有關境外的法律、法規和規則。 (2)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3)凈資產不少于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后利潤不少于6000萬元人民幣,并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于5000萬美元。(4)具有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及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較穩定的高級管理層及較高的管理水平。 (5)后分紅派息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目前在主板市場的H股公司中,基本上是大型國有企業,共有51家, 2001年12月的“浙江玻璃”是首家民營企業以H股的身份在香港主板。
證監會對H股創業板的基本原則是“成熟一家,批準一家”,股份公司應依法設立并規范運作;公司及主要發起人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在最近 2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凡有國有股權的公司必須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準;科技部認證的高新技術企業優先;并且要符合香港創業板的規則。截止到 2003年5月底在創業板市場的H股公司共有22家,其中今年新7家,其中包括了金蝶軟件、復旦張江生物醫藥等國內一批知名的高科技企業。
2.紅籌股。
紅籌股一般是指在境外注冊,香港,控股股東在中國大陸的公司發行的股票。紅籌股適用注冊地的法律和會計制度,按照香港證券市場的規則和要求向香港聯交所提出股票申請。
早期的紅籌股主要是一些中資公司收購香港中小型公司后改造而形成的,如中信泰富、駿威投資等。1995年以后出現的紅籌股,主要是內地一些省市、國家大型企業集團將其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改組并在香港后形成的,如上海實業、北京控股、中國海外、首長國際等,最近幾年的紅籌股則以大型國企和民營企業為主,如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香港)石油、聯想集團等。目前,在香港主板市場紅籌股主要以國有大中型企業為主,創業板紅籌股則以國內科技型民營企業為主角,如金蝶國際、裕興電腦、藍帆科技、維奧生物等。紅籌股已經成了除H股、N股外,內地企業進入國際資本市場籌資的一條重要渠道。
受前期“廣信、粵海事件”等因素的影響,目前香港證券市場上紅籌股表現較差,市場整體走勢長期以來低于香港恒生指數,交投極不活躍,而且股票價格大多數低于凈資產值,市盈率在10倍左右,逐漸喪失了香港股票市場證券分析師和廣大機構投資者的信任,也基本上喪失了當初期望的境外持續股權融資的功能,這是內地企業采用紅籌方式去香港前應特別注意的問題。
3.買殼。
買殼是指非公司通過證券市場購買一家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取得該公司的控股地位,然后通過“反向收購”的方式注入自己有關業務及資產,實現間接的目的。非公司可以利用公司在證券市場上融資的能力進行融資,為企業的發展服務。一般來講,內地企業購買的香港本地公司都是一些主營業務發生困難的公司,企業在購買了公司以后,為了達到在證券市場融資的目的,一般都將一部分優質資產注入到公司內,提高其再融資能力。由于在香港市場上融資不受時間限制,沒有連續贏利等財務指標的硬性要求,并且一般以私募(定向配售)為主,這樣就非常有利于公司成功買殼后進一步的融資。
買殼作為赴港的一個重要途徑,正越來越受到內地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的關注,這不僅因為在香港買殼具有方式更靈活、融資速度更快和投入產出比高等比較優勢,而且在于它可以提供相對廣闊的私下操作空間。企業買殼運作成功與否,除了選擇合適的“殼公司”外,投資銀行、等中介機構的選擇也至關重要,在合適的時機聘請到優秀的中介機構將會對企業的買殼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陽光文化收購良記、上海證大買殼四海互聯網、世茂中國控股收購東建科訊等都是近年來香港證券市場上買殼的經典之作。
4、造殼。
造殼是指內地企業在海外證券交易所所在地或允許的國家或地區,如百慕大、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地,獨資或合資重新注冊一家中資公司的控股公司,用以控股境內資產,而境內則成立相應的外商控股公司,并將相應比例的權益及利潤并入境外公司,進而實現以該控股公司申請的目的。企業采取境外造殼,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為了規避現行境內政策的監控,避免證監會煩瑣的申請程序和較高的要求;二是利用避稅島政策,實現合理避稅。造殼與企業在境外買殼相比更具有優勢,企業能夠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構造出比較滿意的“殼公司”,的成本和風險相對較小,因為造殼是有目的的選擇或設立“殼公司”,然后申請,一方面造殼成本比收購公司(買殼)成本低;另一方面“殼公司”與內地企業處于同一的大股東控制之下,業務關系密切,除了利用“殼公司”申請外,內地企業還可以借助“殼公司”拓展境外業務。
1992年10月,由仰融運作的“華晨汽車”成功實現造殼,這是中國企業境外造殼的第一家,也是中國股票在紐約的第一只。此后,有大量的中資背景企業采取造殼方式境外。香港創業板設立之后,出于規避國內監管、股票全流通、股票期權激勵等多方面的考慮,準備到香港創業板的國內民營企業大多采取了境外造殼的方式,以“假外資”的身份直接申請到香港創業板,如2002年8月份的樓蘭控股、迪斯數碼、銀河映像等。在香港創業板市場上,那些注冊地在百慕大、開曼群島的公司大多數是內地企業造殼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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