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哪些類型的香港公司需要做KYC盡職調查?
為了防范非法資金的進入,香港出臺了許多措施,對進入的資本進行甄別。首先香港簽署了CRS協議,與多國交換資產稅務信息。其次推行SCR政策,對所管轄注冊的公司管理人員進行信息收集,確保掌握重要控權人的資料。并要求商務服務企業對所有客戶進行KYC盡職調查,更全面地掌握香港公司各重要崗位的實際控制人信息。由此構建了全面的信息資料管理體系。 無論是已經注冊的香港公司,還是新注冊的香港公司,都一定會被要求進行SCR和KYC盡職調查。而新注冊香港公司的KYC盡職調查也非常全面,其中包括兩種情況:
自然人控股成立的公司
1、需要登記進行KYC的自然人包括
(1)占股比例≧10%的所有自然人;
(2)所有董事,無論是否占股;
(3)任何其他直接或間接對公司有控制權的自然人。
2、自然人KYC資料
(1)自然人身份證件清晰掃描件或者照片。身份證提供清晰正反面照片、護照提供照片頁清晰掃描件或照片。
(2)自然人手持證件半身照片。
(3)地址證明清晰掃描件。
實體/公司控股成立的公司
1、KYC需要登記的公司
(1)直接控股公司的營業執照/注冊證書掃描件;
(2)公司股權架構圖,需要法人/董事簽字;
(3)追蹤到間接持股比例≧10%以上的自然人股東或公眾公司;并提供自然人的KYC資料和公司的KYC資料。
2、公司KYC資料
(1)公司的注冊證書/營業執照掃描件;
(2)如為上市公司的,提供證券交易所名稱,及證券編號;
(3)如為其他公眾機構(提供統一信用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