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信托設立,新加坡信托與香港信托的區別有哪些?
其實香港信托和新加坡信托都是來源于英國法系,沒有太大的差別;香港信托是可以永久的,香港信托公司牌照相對容易一些,香港的信托公司數量是新加坡的十倍之多。
香港信托更嚴謹
香港信托法和新加坡信托法都不允許委托人直接管理自己的資產,而必須由受托人(信托公司)擔任控股公司董事,相對于來說更嚴謹。
一般香港人會在本地做香港信托,單純作為資產安排、財富管理、稅務規劃的手段,沒必要用BVI信托或新加坡信托。
新加坡信托更安全
要考慮公司交接問題,比如做高管激勵計劃,更適合使用新加坡信托。新加坡信托法中,公司方設立信托計劃后,可分配給高管10%內的股權,使高管享受收益,股權屬于信托公司。
高管業務做得好,就能享受收益;做得不好或離職,也拿不走股權。新加坡信托的董事是由受托人(信托公司)根據信托協議書里的條款進行調整,相當于獨立第三方,更適合做股權激勵計劃。信托的靈活性越高,相對安全性會稍差,所以從資產安全性角度考慮,新加坡信托更具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