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冊公司,香港信托公司如何注冊?
已經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如果公司不是《公司條例》(第622章)11條所指的私營公司,都可以根據《受托人條例》登記為信托公司,向公司注冊處書面申請。
根據香港信托公司注冊條件,根據香港法律在香港設立信托公司,須符合下列法定條件:
1.具有法團性質的香港公司(不是私營公司);
2、公司在組織大綱和章程細則中明確公司的宗旨,但不得與現行法律相抵觸;
3、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不少于300萬港元,且以現金方式支付股款;
4、已根據公司的組織章程和細則委托董事會;
5、本公司將價值不少于50萬港元的投資,存放在香港庫務署;或以庫務署署長名義,將不少于150萬元港幣存入銀行,并將收據呈交庫務署署長;
6、公司有能力在不使用上述第(5)項所儲存的投資或款項的情況下,履行對股東的法律義務并滿足所有要求,可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注冊處處長申請注冊,經過全部審核和查詢,并繳付注冊費,信托公司便正式成立;
7、作為香港公司,應依照香港公司章程大綱及細則所列之公司宗旨運作。
在你向香港信托公司提出注冊申請后,注冊署會收到一份「信托公司登記證書」。相關公司名稱將記入信托公司登記冊,并由公司注冊署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