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香港公司盡職調查
香港公司注冊署要求完善盡職調查工作,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指引,要對每個香港公司要求完善盡職調查工作。
盡職調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查證,核實客戶的真實情況,包括客戶的主體資料是否合法,合格;交易是否正常,經營狀況是否正常;以及客戶可能存在的風險等。
在投資和并購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盡職調查,尤其是法律盡職調查,往往是“走出去”項目的關鍵所在。無論是已經注冊的香港公司,還是新注冊的香港公司,都一定會被要求進行SCR和KYC盡職調查。
新注冊香港公司的兩種盡職調查新注冊香港公司的KYC盡職調查也非常全面,其中包括兩種情況:
1、自然人控股成立的公司,需要登記進行KYC的自然人
占股比例≧10%的所有自然人;
所有董事,無論是否占股;
任何其他直接或間接對公司有控制權的自然人。
2、實體/公司控股成立的公司,需要登記的公司為
直接控股公司的營業執照/注冊證書掃描件;
公司股權架構圖,需要法人/董事簽字;
追蹤到間接持股比例≧10%以上的自然人股東或公眾公司;并提供自然人的KYC資料和公司的KYC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