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清盤注銷需要走哪些合規程序
在數字化稅務監控時代下,企業經營一定要達到稅務合規要求,如果不經營了也要合規注銷,避免產生不良記錄,影響以后的繼續發展。
香港公司注冊后不想要該如何申請注銷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香港公司注銷條件
按照規定,如果要注銷香港公司,相關條件如下:
1、由該公司董事和創建成員均同意注銷;
2、該公司從未開始運作,或在緊接該申請之前已停止營業3個月以上;
3、該公司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
4、該公司已取得稅務局局長不反對撤銷注冊的書面通知。
在下列情況下,稅務局局長將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1、公司從未開業或已停止營業;
2、公司將不會開始/重新營業;
3、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貨、物業及證券;
4、公司沒有未清繳的稅款包括利得稅、物業稅、印花稅、商業登記費及與該等稅項有關的罰款及法庭費用;
5、公司沒有在稅務條例下尚未完成的責任,包括未交回稅務局已發出的報稅表、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公司就任何課稅年度應課稅但未收到有關年度的報稅表;
6、公司沒有尚未回復稅務局所發出的任何查詢;
7、公司的評稅沒有尚未完結的反對或上訴。
注銷香港公司流程
第一步:簽署注銷協議、撤銷注冊簽署書等文件
第二步:遞交政府
第三步:政府發放受理回執
第四步:核實公司有無欠費
第五步:刊登首次憲報公告(3個月提出反對的期限)
第六步:無反對刊登第二份憲報公告,公司即告解散
整體流程下來,大約6-8個月可以完成香港公司的注銷。